高雄正笙法律事務所成立於2012年11月,由張景堯律師創立主持,歷經多年法律實務探索耕耘及轉型發展,於2017年2月遷至高雄科技園區現址,多年深耕高雄、屏東、台南等南部地區。
本事務所始終秉持做到律師執業應以專業法律素養,追求在法律範圍內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利益,珍惜當事人所託,並恪守律師職業道德,竭力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法律服務之執業理念。
對於實際個案當事人遭遇訴訟紛擾時,常有不安與挫折感受,本事務認為律師以多年法律實務經驗及法律專業,提供當事人專業妥善法律意見外,更應細心探求當事人個案需求‚對於當事人所委託案件‚本於自律自治精神、熱忱服務態度‚務求當事人所祈正義之聲。
一、律師高考及格。
二、高考法制及格。
三、東吳大學法律系。
四、明誠法律事務所律師
一、 正笙法律事務所律師。
二、 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審查委員。
三、 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審查委員。
四、 高雄市政府諮詢律師。
五、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解委員。
六、 國際扶輪3510地區高雄亞灣社
2018-2019年度社長
(一) 債權案件:買賣、借款、勞資、合夥、工程款、給付票款等契約爭議及侵權損害賠償訴訟。
(二) 物權案件:拆屋還地、塗銷抵押權、共有土地買賣、借名登記返還及共有土地分割等訴訟案件。
(一) 車禍傷害、酒駕、肇事逃逸。
(二)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藥事法。
(三)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。
(四) 財產犯罪:竊盜、強盜、詐欺、侵佔、背信、銀行法。
(五) 生命身體:殺人罪、傷害罪、恐嚇罪、妨害性自主。
(六) 偽造文書、賭博。
(七)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。
(八) 廢棄物清理法及其他刑事訴訟。
(九) 警局、調查局陪同接受詢問。
(一) 夫妻關係:夫妻離婚、贍養費、夫妻財產分配。
(二) 子女關係:子女監護權、探視權、扶養費酌定。
(三) 繼承關係:分割繼承財產、拋棄繼承、遺囑糾紛。
(四) 監護宣告、輔助宣告等案件。
(一) 書類撰擬:離婚協議書、代筆遺囑、契約書、存證信、律師函、法律意見書之撰擬。
(二) 民事強制執行程序(查封、扣押、拍賣動產、不動產及薪資等)。
(三) 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、拋棄繼承登記。
(一) 提供法律諮詢、出具法律意見書。
(二) 起草、審查、修改協議、契約及保密、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。
(三) 協助公司健全各種制度,預防、化解法律風險。
(四) 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。
(五) 起草、制定勞動契約和員工手冊,避免勞資糾紛。
(六) 應邀代表公司出席、參與各類商務談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