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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笙法律事務所

家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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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維持判准兩造離婚

29
MAR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維持判准兩造離婚

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同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。所謂難以維持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屏東地方法院認定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19
OCT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屏東地方法院認定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按婚姻以夫妻終生之共同生活為目的,非有足以破壞共同生活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不得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。是婚姻是否難以維持,應斟酌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因被告未能履行同居義務且可歸責,判准離婚訴求

19
OCT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因被告未能履行同居義務且可歸責,判准離婚訴求

兩造長期分居兩地迄今已達2年多,徒具婚姻之形式,已無婚姻之實質,顯然其婚姻已顯破綻,衡諸一般人之通常生活經驗、兩造維持婚姻關係之主觀意願、能力及兩造客觀相處狀況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兩造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20
JUL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兩造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審酌兩造自110年2月27日分居後,除聯繫子女事宜外,已無實質之溝通及互動,婚姻名存實亡,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回復,且上訴人對於兩造婚姻破綻之發生確屬有責,被上訴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最高法院維持二審離婚判決,判准離婚

20
JUL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最高法院維持二審離婚判決,判准離婚

審酌兩造自110年2月27日分居後,除聯繫子女事宜外,已無實質之溝通及互動,婚姻名存實亡,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回復,且上訴人對於兩造婚姻破綻之發生確屬有責,被上訴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兩造就婚姻發生破綻均可歸責,判准離婚

5
JUL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兩造就婚姻發生破綻均可歸責,判准離婚

按夫妻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