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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笙法律事務所

家事法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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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Mar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。

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目的,配偶間應互信互賴、相互協力,以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、安全及幸福,因而夫妻應相互尊重以增進情感和諧及誠摯之相處,此為維持婚姻之基礎,若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。
27
Mar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。

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目的,配偶間應互信互賴、相互協力,以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、安全及幸福,因而夫妻應相互尊重以增進情感和諧及誠摯之相處,此為維持婚姻之基礎,若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。
27
Mar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廢棄第一審判決,判准當事人離婚

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。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廢棄第一審判決,判准當事人離婚
6
Jan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配偶一方不同意離婚下,分居滿六月可否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?

夫妻分居滿六個月,即可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

改用分別財產制後,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,夫妻一方自可起訴

請求夫妻剩餘財產之分配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配偶一方不同意離婚下,分居滿六月可否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?
20
Sep

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所需資料

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所需資料
1.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
2.分別財產制契約書
3.財產目錄(動產或不動產)
4.財產制登記印鑑卡
5.夫妻之最新戶籍 ...

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所需資料
11
Sep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收養子女

收養子女一定要經過法院認可才可以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收養子女